有效期 | 有效期三个月,停留时间:15/30/90 天; |
预计工作日 | 5-7个工作日 以下所需材料以当天中心收据为准,请知悉。 |
申请人 | 护照 | 有效期至少有半年以上(以递交领事馆申请当天为准)的因私护照原件及 |
相片 | 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(三个月内免冠白底近照); | |
申请表 (见附件1) | 如实用黑色笔正楷英文完整填写韩国签证申请表1份,不可正反面打印; | |
身份证 | 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,需在出签前都有效; | |
在职人员 单位资料 | 在职证明资料 | 在职证明资料(三项中选一项): ①最近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记录原件; ②最近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; ③可以确认工资进账的最近3个月银行明细原件(加盖银行公章,打印日期需距离送签日期14天内); *可证明曾以商务目的访韩或曾到访韩国领事馆指定国家的申请人,可用单位证明代替上述三项; *注意: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记录证明原件1份加盖清晰公章(如电子章则提供电子版即可),至少包含医疗和养老在内的3个险种(如广州和深圳的社保必须提供有授权码/验真码的社保) |
单位证明 (模板见附件2) | ② 由单位信笺纸制作,信笺纸须有单位电话、传真、地址; ②内容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任职年限、职位、薪酬、访问目的、访问时间、费用支付方,同意保留其职位;(必须包含申请者的在职时间、所属部门、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、部门负责人手机号码以及公司公章)注:要有申请人的部门负责人和其联系方式,不能是人力资源。 ③加盖单位公章,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; | |
营业执照 | 最新年检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; | |
韩国 邀请方 所需资料 (3个月有效) | 韩国邀请函초청장 (단기상용)(领馆指定模板见附件3) | 邀请事由书原件1份(参考固定模版);※必须加盖韩方公章,邀请函不能手写日期或者日期空置,请完整填写 * 如邀请函内容过多导致邀请函分页,需要加盖韩方盖章的骑缝章 |
纳税事实证明 (参考样式见附件4) | 必须显示有纳税金额的纳税事实证明书复印件1份;必须有近十三个月的记录。(日期连贯,且页数完整) 以下两种情况可不提供: | |
事业者登陆证明 | 非盈利机构提供固有号码证复印件1份; | |
双方公司 | 市场调查计划书原件1份(双方没有交易往来);※必须加盖中方公章(固定模板见附件8) | |
印鉴证明书 (参考样式见附件6) | 印鉴证明书原件(需与邀请函上的印鉴章一致) | |
其他材料 | 1. 大韩民国签证中心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2. 大韩民国签证中心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| |
简化 | 如申请人符合旅游五年多次条件或商务五年多次条件,可提供多次条件材料以免除在职证明材料(社保/纳税/流水,但非领区的申请人还是需要社保)、纳税事实证明、双方交易记录(产品购买合同/报关单/市场计划调查书) | |
以上所需材料,除了申请表、在职证明和派遣函负责人签名外,其他均不能手写,请知悉 |
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关系影响,需要来电咨询二次确认。
重要提示:
1. 为了让您能顺利获得签证,请按我司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。对于不清晰或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资料,我司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相关补充资料及原件核实,如仍不能确定其真实性或资料不符合签证要求,我司有权拒绝接受此签证申请。
2.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领事馆保留对每一位申请人面谈或要求提供附加资料的权利,也保留让申请者回国后到领事馆来报到的权利,亦有权拒绝接受申请人的申请;
3. 我司仅为申请人提供申请签证过程中的相关服务,签证申请过程中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被领事馆拒签,申请费用恕不退还。韩国领事馆有权要求安排申请人面试或提供任何相关补充资料。
4. 您所申请签证的结果,取决于韩国领事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,我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。我司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。
5. 当您获得签证时,不保证您可以自由进入该国,最终是否能入境,由该国的边境官员决定。
6. 如申请人有韩国签证拒签记录,拒签后2个月内(结婚签证6个月内)韩国领事馆不予受理。
7. 若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,在未获得签证之前,请不要出机票或支付酒店费用,申请人为办理此项签证购买机票和预订酒店等行为,为申请人个人行为,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,与旅行社无关。
1. 请申请人寄送原件资料前,将所有原件复印留存。在我司收到资料后,如有毁损或遗失,我司只赔付工本费及登报费。